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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凤

作者:夏娃 对象:books/37726/fulltext.txt 163,623 bytes

意用自己的物流系统来做送货,又不一眼了。”

  眼前的程沛霓,穿着白色套装,一脸精明干练,俨然是生人模样,朱克非觉得既新鲜,又有那么一些些心疼——他的霓有那么一点小迷糊,也很乐于迷糊,对地球充满爱,对数字没兴趣,现在会代表齐恩淑签约,除了生活和报恩,他实在也想不出来其他理由。

  如果没有那个意外,如果她一直在自己身边,他会把她照顾得很好,她可以做自己擅长的事情,不需要在这里。

  即使办公室很大,即使落地玻璃窗让空间显得明亮,但他相信如果可以选择,她会宁愿在山上海边记录生态,然后推动节能社区……

  “朱先生您觉得呢?”

  沛霓的声音将他拉回现实,他定了定神,“数字跟贺氏预想的有些诧异,我需要再请示一下。”

  “那不要紧,等您跟纽约那边联络好,可以随时来我们实验室。”

  所谓的生意,到这边应该就是告辞,但他不想走,奇怪的是沛霓似乎也没有起身的意思,就是看着他,脸上的笑容出现一抹羞涩。

  真是可爱。

  朱克非很想伸手摸摸她的脸,很想很想,但他知道,现在别说摸摸她的脸,就算只是握手的时间长一点,都会显得奇怪。

  “我可以叫你沛霓吗?”

  “嗯。”

  “你也别叫我朱先生,叫我朱克非就好了。”程沛霓点了点头,然后笑了,“朱克非。”

  她很讨厌人家跟她装熟,很多商业宴会上的搭讪都会被她报以白眼攻击,久而久之,除了白目跟刚归国的人之外,没人会主动跟她攀谈,导致她成为壁花派的固定班底,但这个朱克非……该怎么说啊,比起似曾相识,好像又多了一些什么,总之,对于他的亲近,她不讨厌。

  不但不讨厌,甚至,还有点高兴。

  “这个周末,你有空吗?”

  朱克非跟她说:“可以的话想请你一说起吃晚餐。”他笑得那样好看,她唯一能做的就是点头。

  “那么,我六点来这里接你?”

  再点头。

  朱克非很有礼貌的告辞了。

  程沛霓呆呆的坐在椅子上,手捂着胸口,内心隐隐觉得不妙了。

  周末很快到来。

  朱克非仿佛又重温了多年前那个递纸条瞬间一样,紧张,忐忑,以及带点期待——他已经很多年没有这样的情绪了。

  将饭店代租的车子停好,然后发了简讯给沛霓。

  我到了。只是这三个字,就足以勾起好多回忆。

  两人谈的是秘密恋爱,要从学校回家时,总是约在旁边那间7-ELEVEN,里面永远挤满学生,就算有人撞见两人都在里面,也没什么好怀疑的,谁先到了就发个简讯,然后一起走回家……

  就在他回忆着一些过往时,沛霓从大楼中庭走了出来,一身清闲。

  他连忙下车替她开门。

  “穿这样可以吗?”她有点担心的问。

  朱克非先前已经告诉她不用穿得太正式,因此她只简单的挑了衬衫跟七分裤,鞋子也是极简平底鞋,完全符合了“不用太正式”,但由于朱克非始终不告诉她要去哪,所以还是有点小担心,他不像那种会进出平价餐厅的人,而她这身打扮,又不太好进出饭店。

  “很好。”朱克非说,眼中有着满满的欣赏,“很适合你。”好简单的夸奖,但她居然觉得很高兴。

  前天提早下班,花了三小时在百货公司买衣服是值得的。

  三小时啊,她已经很久没花这么长的时间在买衣服上了,唉,难道真的是被薇薇说中,她对这个男人不只有一点好感,而是有很大的好感?

  再看看朱克非,也不是西装领带,连眼镜都拿掉了。

  她第一次这样近看他,五官很立体,脸部线条锐利,但那眼神却温柔得要腻死人——虽然她二十三岁前没记忆,近几年也没恋爱过,但她还是懂得,他看她的样子,有着感情存在。

  有点高兴的同时,也觉得奇怪,才见第二次面哪来的感情?难不成对她一见钟情吗?

  不想还好,一想突然有点耳热。

  吼!太,太厚脸皮了。

  自己虽然长得不错,但离天仙还是有段路,朱克非这个怎么看条件都很好的男人真的对她一见钟情?

  程沛霓只觉得连脸颊都热了起来。

  担心他看到自己的一脸诡异,因此悄悄的瞄了他一眼,所幸他正专心开车,没有空注意到她奇怪的样子。

  车子稳稳的上了高速公路。

  她正想着该要说些什么,来转移自己关于厚脸皮的意识时,朱克非先开口了,“你知道德国的科学家联合环保工程师,设计了一个节能自给社区吗?”“我知道,我知道。”

  薇薇老是以为她只是爱玩开心农场,其实她向往的是节能跟自给啊。

  真没想到朱克非会留意这条新闻,她还一度以为自己只能在网路上讨论这个神奇社区。

  “我看过影片,他们的工程师太了不起了。”“你有没有注意到他们集能板的放置方法?”“当然有。”

  程沛霓的兴致很快的被勾了起来。

  两人就这样一路聊着,朱克非其实对环保并无兴趣。他会留意这方面的新闻都是为了沛霓,即使失去她,即使到了美国,习惯依然是习惯,他改不掉,也无意去改,对他来说,那是人生的一部分。

  他跟她在一起四年,几乎可以说比沛霓更了解沛霓,什么话能让她高兴,什么话能让她冷静,他都一清二楚。

  就像现在,他丢出话题,沛霓一下就高兴起来。

  车子下了交流道,往海边前进。

  在沛霓对地球的热爱中,车子停了下来。

  她有点意外,但又有点高兴的说:“这里?”他点点头,“这里。”

  一片无尽的海洋。

  接着沛霓就看到他变魔术般的从后车厢搬出组合桌椅,小冰箱,以及一盒一盒的食物。

  近晚时分的海风吹起来有一股舒服的凉意,橘子的太阳正缓缓降落,眼前的景色美极了。

  他从小冰箱拿出了葡萄汁,盒子里是简单的蔬菜三明治。

  程沛霓咬着三明治想,奇怪,这男人是会读心术吗?为什么从她上车到现在,他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让她放松且高兴?

  其实她一点都不喜欢套装,也不喜欢饭店,不喜欢珠宝,更不喜欢大餐,她喜欢的约会就是这样。

  舒服的景色,简单的食物。

  她也很高兴他没在一见面时,拿出一大把玫瑰花。

  花应该长在土壤里,而不是被包在玻璃纸中。

  “这边的景色很美吧?”

  “嗯。”

  “我以前很常来,尤其是夏天的时候,可以很舒服的待在海边,什么都说,或者什么都不讲只是看着天空。”

  程沛霓当然听得出来他的声音充满某种情感,忍不住问:“跟女朋友?”“对。”

  这是以前他们最喜欢的海边,看着橘色的太阳慢慢落在海平线后面,随着黑夜降临,可以看到满天星斗。

  学生时代只有机车,他们曾经不只一次靠着“欧多麦”飞奔到这里。

  当时他总想着,等到他能买车,一定要开车载她来。

  “那个女孩子呢?”

  “很久没联络了。”

  程沛霓莫名的松了一口气——还好没联络了,还好,是很久没联络了。

  她对这个男人有好感,希望还能再见面,不只是在海边,也希望能上山看看夜景,乡野间的萤火虫……如果他有女朋友的话,那一切就太不妙了。

  “我叫朱克非,今年三十穗”

  嗯,她知道啊。

  “育幼院长大,所以没有家人,在台湾大学毕业后到美国读硕士,然后就在贺氏电视购物上班,担任行销经理,单身,没有交往对象,没有负债,在纽约有一间公寓,坪数不大,但没有贷款。”

  程沛霓一怔,然后笑了。

  他在做自我介绍。

  虽然有点公示硬邦邦,不过几乎是陌生的两个人,这种履历式的自我介绍最容易让彼此了解自己。

  刚刚她还因为知道这是他与女朋友常来的海边时,心里咚了一下呢。

  直接点,让一切都容易点。

  “我叫程沛霓,今年三十岁,嗯,你可能已经知道我离奇的出身,不过由于版本众多,我不太确定你听到的是哪个版本,还是讲一下好了。”她清了清嗓子说:

  “我在七年前意外落海,被齐恩淑教授,也就是现在的干妈救起来,很多的前因后果导致我无法想起落水前的事情,干妈一来没有孩子,二来觉得这一切也许是缘分,所以收养我为女儿。”

  朱克非静静的听着。

  这一切他都知道,但是,他想听她亲口说。

  不透过打听,也不经过网路搜寻,他要自己来认识这个新生的程沛霓。

  “根据资料,我也是育幼院长大的,因此清醒的时候没有家人。”她对他笑了笑,“不过我现在除了干妈之外,还有一个亲生儿子,六岁,意外发生时他就已经在我肚子里了,虽然不知道他的父亲是谁,不过我很爱他,对我来说,这个孩子是我的全部,也是我努力生活的动力。”

  虽然她对朱克非有好感,不过她不想隐瞒东篱的存在。

  那是她的心肝宝贝,她最最引以为傲的儿子。

  如果他们之间这刚刚开始的情愫会因为东篱的存在而消失,那只能证明,这个男人不是她想要的那个。

  她的对象一定要爱她的宝贝儿子才行,即使做不到视如己出,但至少要懂得爱屋及乌,做什么事情之前都要记得,这孩子是程沛霓的心头肉,她宁愿自己重感冒也不舍得他打一个喷嚏。

  “你有没有想过,也许有一天,孩子的父亲会来找你?”“想过。”她很诚实的说:“在医院的时候几乎天天这样想,可后来一天一天过去,我就不抱期望了。”

  “有试着找他吗?”

  “他在警局有留电话跟住址,干妈帮我联络过,但联络不上,住处人去楼空,电话也停机了,几乎跟断线风筝一样,干妈又不是FBI,这样根本不可能找到的。”

  “后来我就想,也许跟那个人没有缘分吧,不然怎么会这样刚好,我的住处被房东清的一干二净,连一张照片都没有,连他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,孩子出生后长得跟我越来越像,一点他的影子都没有。”程沛霓顿了顿,又笑,“跟你说这些,你会不会觉得奇怪?”

  “不会。”

  “那就好。”她松了一口气,“不知道为什么,我也觉得你不会介意。”“介意的话就不会问你了。”朱克非尽量让自己的语气不要太激动,“你的手机里有照片吧,让我看一下他的样子。”

  “你想看?”

  “想看。”他补上一句,“我想认识他。”

  他一脸坦然跟诚恳,真的让程沛霓惊了——比起感动,更多的是惊讶。

  这些年的工作历练,她看人已有八九分准,这个男人不是客套,也不是讨好,是真的想看小宝贝的照片。

  虽然有点奇怪,但总体来说还是很高兴的。

  程沛霓拿出手机,叫出档案夹,“这里,整个资料夹都是。”朱克非一张一张翻着,经过这几天的心理建设,他相信自己现在表现得很好,即使内心正处于惊涛骇浪的激动中,但表情如常,手指也没有在颤抖。

  孩子真的长得好像她。

  在哭的,在笑的,有些正在睡觉,脸颊就贴着毛巾被——他忍不住笑出来,蹭着被子才能睡,这习惯跟沛霓一样。

  “叫什么名字?”

  “程东篱,采菊东篱下的东篱。”

  朱克非笑。他就知道,沛霓曾经在留言版上用过“程渊明”这个ID。

  虽然因为意外失去二十三岁前的记忆,但内心深处,她依然是那个向往田园生活的人。

  “讲一些孩子的事情给我听吧。”

  “你有兴趣?”她开心的笑了,又追问:“真的?”“当然。”他早就知道她会觉得奇怪,也替自己想了一个完美的理由,“他是你最重要的一部分不是吗?所以我想从了解他开始,慢慢的了解你。”程沛霓怔了一下,脸颊继而红了。

  这人真奇怪,这几年,对她示好的对象不少,但没人喜欢听她提孩子,更遑论主动问起。

  何况她看得出来,他不是客套也不是敷衍,是真心想知道。

  于是她讲起了小东篱。

  好吃,好睡,口水特别多,非常爱撒娇,在幼稚园有多个女朋友,人生目前最大的苦恼是明年情人节该收谁的巧克力——因为今年他来者不拒,被三个女朋友一起修理,导致内心有点受创。

  她又说了,由于从外婆、妈咪,到管家都是女人,所以他的男子汉意识非常强烈,就算他早餐还在吃牛奶加麦片,偶尔还是会尿床,也不能把他当小孩看。

  朱克非听得哈哈大笑。这孩子……

  聊着孩子,时间很快过去,当程沛霓回过神时,才发现居然已经快九点。

  朱克非很自觉的说:“太晚了,我送你回去把。”车子往回开。

  进过高速公路,市区,然后停在郊区一栋小别墅前面——她没有拒绝,让这个第一次约会的男人送她回家。

  他替她开了车门,“谢谢你。”

  程沛霓知道他的意思,笑了,“我才该谢谢你,今天晚上过得很愉快。”夕阳,海洋,星光,她已经很久没有这样放松了。

  “等我一下。”朱克非走到后车厢,拿出了手掌大小的仙人掌,递给她的瞬间,在她的额头上亲吻了一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