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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凤
己面前的是一颗完整的南瓜,整个龙心大悦到不行,内心那一百个作对方式早已抛到九霄云外,小汤匙一拿,开始挖炖饭吃。
儿子从小有自己带到大,程沛霓感觉得出来儿子心情极好。
他开心,她就开心。
她看着朱克非,他对她笑笑,一切尽在不言中。
吃完饭,一起看了一片卡通后,又玩了叠叠乐,下午三点多时,小东篱从背包中拿出自己的毛巾被,爬进南瓜屋,午睡。
朱克非煮了咖啡,正想招呼程沛霓,却见她对着桌子出神。
他走到她身边,“在看什么这么专心?”
“这个。”她拿起他原本放在写字台上的手机,“很特别。”手机上系着小花图案的木质缀饰——那原本是她送他的钥匙圈,到纽约后他请人改成手机吊饰,多年已成习惯,也从来没人提起。
没想到……
“木质的全立体雕太困难,所以很少见,你在哪里买的?”朱克非笑了,“一个朋友送的。”
程沛霓注意到他回答时,表情浮现出想念与温柔,“前女友?”他点点头。
木质小花颜色深黑,甚至有些地方裂开,看得出年代久远,她想起他跟自己说,这辈子目前为止只谈过一次恋爱——十九岁那年相遇,二十三岁时女孩离开,然后就一直一个人,直到遇见她。
看到他对前女友的东西这样珍视,内心虽然有点冒酸,但转念一想,至少这人的感情长远且真诚。
女孩已经走了,现在在他身边的人,是她,将来会跟着他一起走下去的人,也是她。
她不需要,也不应该吃这个醋。
三十岁的他们都有过去,他接受她带着小东篱,她接受他有记忆的人生,只看将来。
程沛霓将手机还给他,“看你这个表情,该不会是定情物吧。”
“不是,我们刚认识不久后她送我的,当时只是普通朋友,道早说好,根本还没交往。”
“可是她已经喜欢你了呢。”
虽然多年前沛霓曾跟他坦白,第一眼就喜欢他,但他还是诧异现在的沛霓会这样讲,“你怎么知道?”
“你知道吗?这串雕的是桃花,花语是‘我对你深深爱慕’。”朱克非怔住了——沛霓的小名就是小桃,她将桃花送给自己,表达我对你深深爱慕。
他从来不知道,从来就不知道。
原来那是桃花,原来,那有表达情意的意思,原来,在他鼓起勇气的时候,沛霓早给他这样大的暗示。
有些辛酸,但又有些甜蜜。
“看样子你不知道。”
“谢谢你告诉我这个很棒的秘密。”
惊讶过度,朱克非的嗓子有点干涩,“我现在只庆幸当时鼓起勇气采取了行动,不然现在知道这件事情,一定会让我惊讶又内疚。”
程沛霓不喜欢他那种有点自责又感慨万千的样子,因此佯作生气的戳了下他,“你可以惊讶与内疚,但是不要太惊讶与内疚,因为你现在的女朋友是我,在我面前这样,你就不怕我吃醋吗?”
“你吃醋了吗?”吃自己的醋?
“有一点。”
“一点?”
“一点点。”
看她坦然承认,朱克非一方面觉得好笑,一方面又有一点温暖——他与这个沛霓认识的时间尚短,她对自己还有一些些保留,即使只是一秒间的犹豫,他也看得出来,他们短时间还无法像以前那样老夫老妻,她想维持某些形象,她希望能展现自己成熟的一面,诸如此类。
现在她愿意承认自己在吃醋,对两人的关系是一种进步。
这是好事。
将来,她累的时候可以不用卸妆,不高兴的时候可以摔他枕头,他也不介意她翻看手机,至于吃醋,当然是她的权利。
因为他们是相爱的两个人,她自然可以因为他心中有前女友而不高兴,朱克非想,等以后她恢复记忆,他绝对要拿这个来取笑她。
自己吃自己的醋。
亲了亲她的额头,“我爱你。”
程沛霓没想到他会突然这样,呆了一下,就那个瞬间,朱克非又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。
“她是我非常重要的人,但是我要你知道,不管什么时候,不管在任何人面前,我都可以说我爱你。”
表情认真,语气真诚。
她看他心情不似刚才那样低落,稍稍放了心——比起前女友,她反而还比较介意他明显受到影响的情绪。
“如果有前生今世,我们上辈子应该是夫妻吧。”“一定是的。”
“其实你亲我额头时,我都会觉得很高兴。”“我了解。”
她就喜欢人家亲她额头,只是这件事情没有猜得到,但朱克非好像会读心术似的,永远知道她喜欢什么,想要什么,用一种很舒服得方式接近她。
“你还知道什么?”
“我知道其实你不喜欢做生意,我知道比起办公室,你比较想当温室农夫,我知道你喜欢自然,喜欢简单。”
“你还真的会读心术啊。”
对于他百分之百的命中,她已经习惯了,笑,“你还知道什么?”
“我还知道你很着迷开心农场。”
“你怎么会知道?”程沛霓大叫——那时她的秘密啊,只有能进出私人办公室的人才知道……不对,他也进出过她的办公室。
仿佛为了回答她似的,他点了点头,“我看到了。”呃……
“我也有玩,不过我的是英文版。”
咦?同,同好吗?
“顺便跟你说一声,上星期在中文版家你的那个纽约人士我。”嗷……难怪,一天到晚送桃花给她,她还想说这个新朋友怎么这么好,每次都送可以增加魅力的植物……
至于他是怎么找到她的也不用奇怪的了,既然知道她在玩,名字搜寻一下,拼音搜寻一下,自然就会出现,就算名字一样也不用担心,因为她有挂照片,大脸就在上面,总不可能会认错。
“你当时怎么会开始玩的?”
“我以前就有农夫梦,不过你也知道我的情况,在三十六岁之前我不会离开贺氏,当然也就没有时间跟经理做自己喜欢的事情,所以就当电子农夫,在屏幕上中樱桃,养鸡养猪,聊胜于无。”
“我也是。”
又一个相同的兴趣,“真想在山上有一栋房子,一片地,自己种温室植物,然后网路行销,这样就可以有很多时间跟家人相处。”
朱克非笑了。“家人”,好可爱的两个字。
这个女人还不知道他就是她的家人,但是不要紧,失而复得,他很感谢上天,“沛霓,嫁给我好不好?”
程沛霓呆住——虽然喜欢他,也觉得他是真命天子,但没想到他会这样快跟自己求婚。
“你刚刚……”
“跟你求婚。”
“你是说……”
“我们结婚吧。”
“你不觉得……”
“完全不觉得。”
朱克非说:“人生苦短,世事难料,以前我觉得人生很长,所以把一切的计划都放在以后,可是一个意外,我最重要的人离开了,当时我真的很后悔,为什么没有把握当下……好不容易遇到你,我不想再浪费任何时间,我要跟你结婚,三个人一起生活。”
她润润唇,还没回答,门铃响了。
aaaaa
经过长途的飞行,贺亚韶现在正在丽宝饭店,按着朱克非的门铃。
那天他挂了她的电话后,她再打电话过去,就已经不通了,她留了语音,传了简讯,都没回音,她想了想,决定亲自来一趟。
这么多年来,他无视她的一切,也不跟任何女人来往,没想到居然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喜欢上别人……她无法接受这种事情。
她要看看齐恩淑的女儿长什么样子,跟她面对面说清楚。
来的太匆忙,知道落地,她才想起不知道朱克非下榻的饭店。
他拒接她的来电,大了几次给周姿娴,收讯极差,完全无法通话,台北上百家饭店,她根本不知道朱克非下榻的在哪,想问,也不知道订房用的是中文名字,罗马拼音,还是英文名字。
想起机票跟饭店都是公司卡刷的,因此她立刻打电话回纽约找会计,要她问发卡银行支付到了哪里。
那个在贺氏服务三十几年的会计跟她说:”现在是下班时间,有事情请在上班日的早上九点再打电话到办公室。”
贺亚韶气极,威胁开出对方依然不愿意。
“我从事的并不是二十四小时都得接电话的工作,如果你因为我不愿在下班时间帮你处理私事儿开除我,我会请律师寄信给你。”
五十几岁的会计说,然后挂了她的电话。
随便找了一间饭店入住后,要了电话簿,想从五星级饭店开始打,没想到第一家就碰钉子,对方委婉表示,不方便透露住宿客人资料,贺亚韶随便编了个因为有急件信函要送,但收件信封沾水模糊的理由,希望对方配合,但是饭店却表示,若收件地址无法辨识,您可以根据电脑记录找出寄件者,确定收件地址,如果确定是本饭店,我们很乐于代收。
公主气得摔电话,但又无计可施,等等等,等到中午过后,周姿娴总算下山了,问清楚饭店名字与房号,梳洗过后,叫了车直接奔到丽宝。
理由她都想好了——因为他暂时不打算回去,爷爷又太紧张那份合约,所以让她自己来取。
没想到房里除了他,居然还有另一个女人,待看清楚面孔后,贺亚韶忍不住惊叫出声,“是你!”
虽然是很久前的事,但是她认得出来,是程沛霓。
贺亚韶完全说不出话来,内心的冲击远远大过于愤怒。她不是早死了吗?怎么会……
不对,应该只是长得很像的人。
周姿娴说了,朱克非在追求的是齐氏生技实验室的千金,这女人姓齐,她不是程沛霓,只是……只是长得很像而已……对,只是长得像罢了。
程沛霓早就不在了,不用自己吓自己。
程沛霓第一次看到这种景色——光秃秃的海崖,下面就是一整片汹涌的海水,美极了,但也危险极了。
虽然沿着边线有栏杆,但看得出来年久失修。
在一起的几个人都有点面熟,可她叫不出名字。
有个女孩说,那些栏杆看起来好危险,大家不要靠近。
“现在就照各自的分组去拍摄,两个小时候集合。”为首的一个女孩说。
每个小组都是三人,但程沛霓身边没有人,虽然没人跟她说,但她就是知道,一个家里临时有急事,没跟他们来,另一个昨天晚上拉了肚子,到早上还没好,正在饭店休息。
“沛霓你一个人可以吗?”
“没问题。”她笑笑,“你们谁先弄好就来我的定点帮忙啊。”几个女孩纷纷说好,确定手机都有电之后,各自散去。
然后她一个人开始走啊走,走到最凸的地方,才刚架好相机,就有人叫她,“程沛霓?”
她回头看到一个女生,大大的卷发,小麦色的皮肤——不认识。
不过派头很大。
一身名牌不说,后面还跟着三个超级壮的外国保镖。
“我是……”
程沛霓听不太清楚。
“我知道你是孤儿,也知道你缺钱,这样吧,我给你一千万,然后帮你申请到英国居留,房子跟工作我都会帮你找好,如果你想继续读书,当然也没问题,你觉得呢?”
她是孤儿,也很缺钱,一千万真的太美好了,她一直想去英国念书,但重点是,眼前这个年轻女生为什么要给她这么多?
“我要你……”
嗯?
“应该没问题吧?”
真的听不清楚啊?
哎,那女生身边的人怎么突然冲上来了?
挣扎,推打,然后她跌倒了,有人也跌倒了,她整个人往下破滚去,她突然觉得很害怕,因为她想起来,再下去是海崖,海崖下就是一片汹涌的海水。
一阵叽里呱啦的英文中,她听见那女生的尖叫,“快点拉她上来,吓吓她就好,别真的摔死她……”
接着她就落水了。
海水很冷很咸,海浪打得她头昏。
她决定好难过,谁啊,来拉她一把,她不想就这样淹死在海水里,那个谁会很伤心……
她不能抛下他一个人。
他们有很多事情没有做,他还在等她回去呢。
海水怎么会这么冷,明明已经四月,却冰冷彻骨……
光线……飘荡……
头好昏好昏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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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妈,你醒醒。”
谁在叫她?
“妈咪。”一阵剧烈的摇晃,“你醒醒啦。”程沛霓睁开眼睛,一下看到小东篱含着两泡眼泪的脸孔,“你作恶梦了,我叫你好几次都不理我。”
看着儿子红红的眼睛,她满是愧疚,连忙搂过他,“吓坏了吧,对不起。”“妈。”儿子在她肩膀上蹭蹭,“你又作恶梦了。”是啊,她又作恶梦了。
偶尔偶尔,她会作这样一个梦,内容几乎一样,结束的时候也几乎一样——永远是小东篱的声音将她拉离那个梦境。
奇怪的是,原本两三个月一次的频率最近却提高了,周末晚上,周日中午的小睡,跟星期一清晨。
有次薇薇说起,她一口咬定那一定就是她落水前的情况,是她二十三岁最后的记忆,所以才会这样一直跟着她。
“几乎跟霓姐你落水前的情况一样,跟同学去拍照,一个有事一个拉肚子,所以那组只有你一人,那个坡很危险,正常人不可能走到那么下面,然后滚下海